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舉辦新版電價公式公聽會,中經院董事長梁啟源建議國內電價採按月調整,但每月調幅與每季調幅分別不逾3%與6%,避免影響物價,經濟部長鄧振中說,此建議「非常值得參考」。
上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首度審理新版電價公式,朝野立委決議先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怎麼審電價公式;上午鄧振中、台電公司董事長黃重球及多位受邀學者出席,立委部分僅黃偉哲和楊瓊瓔出席公聽會。
會中有專家力挺電價公式將台電合理利潤率調高至6%,盈餘用於未來開發再生能源與智慧電網;針對外界批評台電虧損的原因是經營績效差,學者建議在公式中新增績效因子和政策任務支出,釐清台電虧損原由。
政大財政系教授周麗芳表示,社會普遍有追求非核家園的目標,但電價長期凍漲和緩漲,不利民間推動節能減碳,也阻礙再生能源的發展,她支持新版電價公式將台電的合理利潤率訂為6%。
梁啟源說,台電未來十年,預估每年平均資本支出1200億,扣除折舊成本900億,需要200~300億利潤來避免財務繼續惡化,換算下來,合理利潤率約為6%。
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指出,台電是國營獨占事業,不應有利潤,建議拿掉合理利潤;亦有部分學者主張,先修電業法讓電業自由化,再來討論電價公式。
台綜院院長吳再益說,台電雖是獨占事業,但沒有享獨占利益,目前虧損2000多億;黃重球說,台電有獨占利益,但也有獨占損失,如在偏遠地區拉電線、投入尖載電力開發等。
中經院研究員王京明表示,如果一個公式只有反映成本,不去看績效、創新和誘因,成本會不斷膨脹,他建議在電價公式中引進績效提升機制,另外詳列政策任務,據此釐清台電經營與非經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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