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召開張廣元集團電玩弊案接押庭,在押的集團首腦張廣元、大股東劉宸誌及林正源等12名業者及警察均獲交保;其中張廣元、劉宸誌交保金1000萬元、林正源等4警各500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等,6人每晚須至派出所報到。
此外,前聯合報特派員許聲胤、前內政部國會連絡人李俊諺及離職警員薛義雄各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等;前聯合報記者張榮仁50萬元交保、會計詹家榛20萬元、蔡幸螢10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張廣元等業者開設「第一」等4家賭博電玩店,涉嫌透過記者、或離職警察行賄淡水分局警官,歷年來獲利頗豐,前天依貪污、賭博等罪名起訴警察、記者及業者共22人。
法院昨開接押庭,檢方強調,除了兩名女會計,其他被告都有逃亡和滅證之虞,要求法官續押。
檢方指稱,去年發動搜索前,張廣元得知消息,會同劉宸誌、張榮仁潛逃澳門會商,並跨海電話指示滅證,還在電話裡講假消息,企圖混淆偵辦方向。
檢方也表示,當庭勘驗薛義雄的手提箱時,其律師疑藏匿匯款單,顯示薛可能滅證;不過律師強調有誤會,當庭將證物交還檢方。
張廣元等業者都否認經營賭博電玩,張強調不認識淡水分局警察,強調當初赴澳門是想治病,不是潛逃;劉宸誌希望交保讓他籌措員工薪水;張榮仁承認有找警察溝通,希望臨檢態度好一點,沒有插股。
涉案4名警察都否認收賄,前淡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副所長黃裕源反咬轉污點證人的前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向他關說被拒,挾怨報復。
法官考量後,認為張廣元等業者或警察涉及賭博、行賄或收賄等多罪,涉嫌重大,業者經營電玩店獲利極高,很可能畏罪逃亡,但可用重保取代羈押,因此均裁定交保。
但法官也嚴厲警告,張廣元等涉案人不得騷擾或恐嚇證人張鴻章或黃其豪,若違反將收押。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後再決定是否提起「準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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