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社研所學生魏揚因被警方認定是前天帶頭佔領行政院的首謀,今天遭檢方以首謀妨害公務等6項罪嫌重大,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後,以無任何積極證據認定魏揚涉嫌檢方指控的6項罪名,裁定讓魏揚無保請回。魏揚的母親與妹妹在庭外得知結果後,立刻相擁而泣。
魏揚重獲自由後,步出法院接受清大社研所同學歡呼「魏揚加油、魏揚加油」,魏揚表示,原本11時30分要裁定,突然延至12時裁定,他被帶回拘留室時,法警低聲跟他說「加油」,讓他崩潰哭泣,「因為感覺台灣的警察還是有良心的。」
魏揚也替自己辯駁說,當天剛坐客運北上,得知行政院有人聚集,到現場看到沒有人指揮,所以拿起麥克風,組織成立醫療團、糾察團維持秩序,就這樣被認為首謀。他還說,被拖出行政院時,遭警方拿警棍打腳踢頭,警察技巧很好,沒有留下傷痕,目前要回新竹養傷,暫時不會再到台北參加學運。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收到裁定書後決定是否抗告。」
據了解,魏揚雖從24日凌晨就遭逮捕,但在警局等候訊問時,有聽律師建議休息一下,所以在聲押庭中精神還算不錯,情緒穩定。魏揚向法官強調,自己並非主導的人,只是因為有社運經驗,所以在場主持、把群眾情緒導入正軌,他否認參與策劃以暴力方式進行抗爭。
裁定指出,魏揚張貼臉書號召的時間是晚上9時許,但警方掌握群眾佔據行政院門口的時間,則是晚上6時許,看不出魏揚有煽動他人犯罪的行為,另在場參與者也一致供稱,他們到行政院並非受到魏揚的號召。
此外魏揚雖曾在現場持麥克風對群眾發表談話,但合議庭認為,不能就此認定魏揚有侵入行政院。另魏揚僅坦承在現場引導群眾如何進行訴求、抗爭,但未教導群眾如何應付警員,因此檢察官指稱魏揚坦承教導群眾應付警員的說法,與實情不符,沒有證據顯示魏揚是攻入行政院的首謀,因此裁定讓魏揚無保開釋。(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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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揚因參與佔領行政院行動,遭檢方聲請羈押。 周永受攝
魏揚(右)獲無保開釋後與母親楊翠(左)一起步出法院。劉耿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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