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員醜聞接二連三勁爆,使國人蒙羞,也使國家蒙羞。
史上最貪女檢察官陳玉珍,涉嫌長期收受電玩業者賄款,歷任首長均給予甲等考績,考評為「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及「足為楷模」等八股文句,簡直昏庸失察,莫大諷刺。顯見政府各機關考績多流於形式,不切實際,完全是官樣文章,確有很大改進空間。
最近,又冒出一位最貪法官胡景彬,擁有三妻六子女,斂聚資財高達三億三千多萬元,其妻小均無工作,三年間開銷竟逾二千多萬元,財產來源大有問題,被畫上諸多問號,經檢方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此案爆發後,舉國譁然,認為這款法官,不但明目張膽的貪,而且明目張膽的享受,嚴重破壞了司法風紀和司法形象。
這一對自取滅亡的男女法官,學識不差,能力亦強,可惜見錢眼開,把人格尊嚴和人性美感,完全拋到九霄雲之外,辜負了所有培植他的人,讓自己從雲端跌入谷底,留下終生難以補償的傷痕。
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在總統府月會中,提出「司法改革的理念與實踐」專題報告,強調要將司法社會化,改革策略會貼近人民的心,感想和想法,藉以縮短司法與人民的距離,提高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實際上,民眾有聽沒有懂,不知道司法改革了多少,就連王柯「關說案」至今還在打爛仗,其他判決更可想而知了。
司法原為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這道防線崩潰了,又怎能擋得住外力的介入?司法界空喊了幾十年「自清運動」,始終看不到絲毫進步,甚至有變本加厲的趨勢,是司法界生病了,還是社會集體生病了,沒有人能找出正確答案。近年,司法官重大貪瀆案層出不窮,台灣高等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都被判了十年以上徒刑;嘉義和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和井天傳一審亦分別判處十至十二年徒刑,這些刑期不能說不重,何以不能收到嚇阻效果,誘因複雜,發人深思。
社會團體對司法弊端深表厭惡,砲火全開,司法界亦多次發起肅貪行動,剛開始時,確有撥雲見月感覺,日久又舊疾復發,照貪不誤,人心麻木到這個地步,真叫人寒心之至。我們深信,優秀法官比比皆是,無奈被這些老鼠屎搞爛了一鍋粥,外界多用異樣眼光來衡量司法人員,也不太信任司法作為,以致使「關說案」和「監聽案」混淆不清,沒有是非黑白觀念,更沒有公平正義原則,法官都不公正,怎能要求犯法人公正?正如蘇永欽所說:「司法判決如果不能滿足民眾的正義感,就未必是個好的判決。」
單說胡景彬,一九九五年就因投資地下錢莊,纏訴多年,終判無罪;一九九七年,又因常業重利罪被起訴,遭休職三年,復職後故態復萌,胃口更大,生活愈加糜爛,貪污手法漸趨細膩高巧,如今成了階下囚,已為法院挖了一個大窟窿,誰會再跌下去,沒人知道,權責單位能不嚴加覈覆核,提高警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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