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cac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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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自由] 選秀?專案? 標準誰說了算
時間Wed Oct 2 09:03:01 2013
解決辦法很簡單: 1、旅外完全自由接觸,但無簽約金 2、若堅持選秀,則選中者,需給簽約金 結案
※ 引述《kons (kons)》之銘言: : ※ 引述《hergan (Q.E.D)》之銘言: : : 張泰山表示,站在旅外球員立場,打職棒多年還要選秀確實有點怪,但若要沿用專案 : : ,制度必須訂清楚,例如旅外成績的標準等條件。 : : 另有教練認為,若基於公平,郭泓志已為投手開專案先例,應繼續沿用,打者則可以 : : 陳金鋒為例投入選秀,不過前提也是要先把標準訂出來。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2/today-sp6.htm : 標準其實很簡單啊,可以這樣子訂 : 所有旅外球員回台一律參加中職選秀, : 若不願參加中職選秀,可遞交申請書,同時該年度不得參加一般選秀。 : 簡單講,要不要參加選秀,還是使用旅外條款交由選手自己決定 : 但是一樣的,一旦選了旅外優秀選手的球隊,同樣要放棄三輪選秀權 : 也就是看說你有沒有夠優秀到,讓球隊願意為了你放棄三輪遠秀權 : 當然這規則訂了旅外球員一定會私自接洽球團,看有人願意簽才遞交申請書 : 但那又有何不可,真的有實力的球員,就讓他自己選擇想去的球隊,自己接洽 : 如果沒有球團願意為你浪費三輪選秀權,那就乖乖參加一般選秀啊。 : 好處是不必每個旅外球員回來,都要勞動會長考慮要不要用特別條款 : 免得會長不幫你申請,你就不夠優秀一樣。 : 讓選手自己決定嘛。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5.116.140
推 liuyh530:簽約金多少呢 年輕選手有時間可以等一年 旅外回來的沒有 10/02 09:03
→ locos:統一,義大說了算 10/02 09:04
→ liuyh530:這麼閒再浪費一年阿 10/02 09:04
推 F11:義大說了 結果被嗆暴 請更正 統一說了算 10/02 09:06
推 WeAntiTVBS: 統一為準 10/02 09:08
推 ikew:義大那時候被嗆爆+1 10/02 09:09
推 kimkenxxx:完全自由接觸,統一最開心了,到時候整隊旅外的 10/02 09:09
推 WeAntiTVBS: 統一中華隊 10/02 09:10
→ corlos:兄弟:不管如何,簽約金免肖想 10/02 09:12
推 kimkenxxx:這樣統一有機會單季80勝 10/02 09:13
→ hergan:當時無腦挺專案反質疑的還挺多的耶 10/02 09:15
推 ChinHuiTsao:兄弟主坦 10/02 09:16
→ ji394up:統一最大 10/02 09:17
推 Klan:因為524反對 10/0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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