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10443tw (CHUBBY)
看板car
標題Re: [分享] 心臟比木星還大的駕駛
時間Fri Sep 6 10:22:45 2013
1.你這麼想被噓是你的選擇~沒人釣你~只有說不贏的沒道理的才會被釣 看來你也很在意被紅嘛~^^
※ 引述《swain (芒果樹下的白日夢)》之銘言: : 還不就是想po文釣我出來給你們噓到爽? : OK 要噓便噓,小弟做人坦蕩蕩,給你們噓翻也不怕 : ※ 引述《silencedance (靜舞)》之銘言: : : 統整一下 : : 1. 機車把"違規雙黃線超車"的車輛卡在對向很沒品 : : 2. "明知"(哪裡明知?有打方向燈嗎?)汽車可能過不去還先卡住汽車閃回原車道 : : 3. 看到危險車輛沒先讓出安全空間 若發生事故需附連帶責任 : : 所以酒駕撞到你 因為你沒讓出空間給酒駕車輛 所以你要負責囉? : 跟此例無關,此例顯然是前車意圖超車,而後車未盡駕駛義務 : 也不用跟各位廢話這麼多,能反駁以下法條再來說 : 參閱刑法第十四條 : http://www.trvsa.org.tw/2-4.htm : 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 : 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 ←駕駛有注意且採取適當行動義務 : 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 ←若不可知則無義務,但此例顯然可知 : 然因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 ←機車在後方可看到前車動態 : 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 ←可判斷對方超不過去 : 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義務者, ←鬆油門減速合乎常理 雙黃線超車龜速在對向車道以及不及時回正已經超過社會相當性之範圍了
: 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機車駕駛仍有避免事故發生義務 : 因此,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 : 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 : 即不得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之責任。 : ↑ : 這段意思就是,人家違規超車是人家的事,你不保持安全距離就上前卡位保證有過失 : 後面那堆言不及義的廢話小弟就刪了,沒有的價值 要打你臉也不用廢話這麼多 慢走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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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98.167
→ mico409:你可以推文就好~ 09/06 10:23
→ s910443tw:> < 09/06 10:24
→ silencedance:swain:人家違規是他家的事 你還是要減速 09/06 10:26
機車有減速阿 有人眼睛瞎了吧
→ sai1268:推文太長他不會想看吧~都在說大家講廢話了 09/06 10:26
廢話的是誰呢?(攤手
推 hajimels:他跟本就是活在自己世界阿,跟他論點不一様就是廢話 09/06 10:28
→ hajimels:都不知道檢討...埃,這種人不知道鍵盤前是什麼咖 09/06 10:28
→ cuteneo:認錯對他來說太難了,看他回文就知他也掰不出什麼東西來了 09/06 10:29
→ cuteneo:也不想認錯 09/06 10:30
→ swain:果然不把我妖魔化就無法得到心理的優勢 哈哈哈哈哈哈哈 09/06 10:30
我沒要把你妖魔化阿 你還要翻法條翻多久? 我等的很不耐煩 等等還要會客
※ 編輯: s910443tw 來自: 59.125.98.167 (09/06 10:33)
→ silencedance:心理優勢?我為啥要跟一個腦袋不清楚的人爭心理優勢? 09/06 10:31
→ hajimels:swain你醒醒吧,我們跟本不會有心理優勢阿 09/06 10:32
→ cuteneo:嘖嘖,又扯到其他地方去了,繼續無言..ˊ _ˋ 09/06 10:32
→ hajimels:心理要舒坦是跟等級差不多的人討論,你還差遠了 09/06 10:32
→ hajimels:我們只是在看看你還有什麼可以去google來戰的~ 挺有趣的 09/06 10:33
→ cuteneo:板眾沒這麼悲哀需要從swain那裏得到心理優勢 09/06 10:33
→ s910443tw:還要我等多久? 要我教你怎麼查法條嗎 09/06 10:35
→ callmelanpo:你誰啊 心理優勢? 頗呵 09/06 10:36
推 nosay:心理優勢? 你把自己捧的太高了吧... 09/06 10:40
→ andygg:你還沒查到條文嗎?等很久了 09/06 10:42
→ sai1268:有回了~但又跳到另一個針上 09/06 10:45
→ hajimels:我也受不了發一篇文了XD 星期五老闆沒來真好~~~~ 09/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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