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嫌行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昨天凌晨遭到裁定羈押禁見,律師團當庭抗告,下午再將抗告聲明理由書狀遞交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三位法官收到後立即閱卷,晚間9時許開始評議,直到今天零時15分結束,裁定駁回抗告,趙藤雄繼續羈押。
【中央社新北市3日電】
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提出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他今天凌晨已經在忠三舍禁見房就寢,台北看守所預計上午為他編號。
台北看守所於昨天晚上9時晚點名,包括趙藤雄與遠雄集團副總魏春雄在內的收容人,在羈押禁見房寢室熄燈後就寢。
趙藤雄2日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被安排住進台北看守所忠三舍禁見房,趙藤雄每天可以放封一次,不會到工廠工作,其他時間只能在羈押房內。
北所表示,趙藤雄及遠雄副總魏春雄,分別羈押在2人一間的禁見房,他們的室友平時表現不錯、背景單純,觸犯的也是與趙藤雄相類似案件的收容被告。
趙、魏2人都有慢性病,昨天北所已安排健保門診醫師替他們檢查,了解身體狀況及攜帶的藥品,能不能安全服用,但基於尊重收容人隱私,所方不透露2人的身體健康狀況。
趙藤雄在北所的編號,將於今天上午北所上班時排定;因他與魏春雄等同案被告被禁見,無法會客,律師接見必須在3日的上班日。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3名法官,今天凌晨零時15分評議結束,隨後公布結果,認為趙藤雄、魏春雄抗告理由不成立,兩人確實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抗告駁回,兩人將在台北看守所羈押禁見,從6月2日起羈押2個月。北所將在今天上午為兩人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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