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hman (我的心從此不再下雨)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請益] 請問自己提離職
時間Thu Oct 10 10:57:54 2013
※ 引述《Zoxge (Zoxge)》之銘言: : 關於自己提離職,勞基法上是寫提前20天告知 : 請問從告知日開始,公司可以用"不需要交接工作"為理由 : 要員工在告知日馬上離職,或不到20天就離職嗎? : (其實是被恐嚇不自己離職就資遣,也就是"被自願離職") : 謝謝 領過失業輔助金的簡單回應一下 08金融風暴,在包子店因為不簽無薪假同意書,就被資遣 你會拿到一張"原投保單位之離職證明書(須載明足供認定非自願離職之事由)" 上面會寫你被資遣的原因,別擔心,這是要辦失業輔助用的 不會影響之後其他公司面試 接下來你就到戶籍地附近的就業服務站,辦失業輔助 相關辦法與要準備的資料可以看這邊
http://tpesa.evta.gov.tw/p1.aspx 領的金額是你資遣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我記得每月要有求職的紀錄才可以繼續領,很簡單,拿104投履歷紀錄當證明就可以 然後假如你領了兩個月,找到工作了 只要你在新公司待滿三個月以上,還可以領剩下沒領完四個月的1/2 所以如果沒經濟壓力,也想趁這階段休息一下 資遣也沒什麼,趁這段時間可以想想跑道怎麼轉換,未來怎麼規劃 小小的經驗分享囉 -- 當初是離開剛好在年終,領了資遣費,20天預告薪資,年終獎金再算算失業輔助金 等於半年內每個月還有4XK的薪資,又可以休息 也相信自己可以在半年找到新工作,就毅然決然離開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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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nliYang:沒太大經濟壓力 建議休息一下 想想未來走向也不錯 10/10 10:58
※ 編輯: yahman 來自: 125.230.59.243 (10/10 10:59)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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