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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黃煌雄以四張照片追溯17個月來陳水扁在監病情的發展,指陳水扁從站立挺直到須坐輪椅,病情有惡化趨勢,籲當局提供保外就醫的居家照護待遇。
翻攝/監委黃煌雄調查報告 |
監察委員黃煌雄針對前總統陳水扁醫療人權案完成調查報告,下午將舉行記者會說明。黃煌雄在調查報告中出示陳水扁17個月病況演變的照片指出,當陳前總統的病況已歷經監獄行刑法第58條所規定「戒護外醫」及「移送病監」的治療過程,而仍然有持續惡化的趨勢,呼籲從醫學專業的立場,居家照護是目前陳水扁最佳的醫療措施;另考慮國家形象、社會安定與家庭因素,居家照護也是最適當的處置,強調「現在是到了應該對陳前總統慎重考量採行監獄行刑法第58條所規定『保外醫治』的時候」。
黃煌雄說,陳前總統醫療人權案,從101年9月24日立案調查,到103年6月11日結案,總共歷經626天。他出示四張照片,以民國103年5月為基準,追溯17個月來陳水扁病情的發展說明指稱,陳水扁在17個月前(101年10月),當時可以「站立挺直」;1年前(102年5月)可「自行行走」;但8個月前(102年9月)「已拄柺杖」;4個月前則變成「坐著輪椅」。
黃煌雄說,從這4張照片,可清楚看出陳前總統17個月來病情變化的發展及速度,也證明102年2月22日監察院召開陳前總統醫療人權案的記者會時,所播放有關陳前總統病況錄於102年2月17日的影片,乃是忠於真實,但當時卻被懷疑有造假情事。他說,由於陳水扁情惡化的狀況一直在持續進行當中,且速度之快,令台北榮總和台中榮總醫療團隊及此案諮詢醫療專家十分擔憂。
黃煌雄說,民國101年9月21日陳水扁戒護至臺北榮總檢查時,台北監獄對外還說陳前總統只是發燒、感冒;而台北榮總在1個月之內,針對陳水扁醫療檢查所提出的住院結案報告,已指出陳前總統患有四大疾病。這一住院結案報告為此案諮詢醫療專家所接受,也為目前台中榮總醫療團隊所接受。
黃煌雄說,按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依照前述規定,1年多前,陳水扁已移至台北榮總「戒護外醫」,後續又「移送病監」(培德醫院)接續治療,儘管台中監獄及其委託的台中榮總均已努力改善陳水扁的生活環境設施及醫療照護措施,且已達醫療極限;但陳水扁手抖、口吃等病情並未見改善,更先後出現尿失禁、跌倒及嗆咳等新的症狀,且新的症狀又日趨嚴重惡化。
他說,此案諮詢醫療專家都認為,陳水扁因身心持續受到極大壓力,並沒有因為居住環境改善,而有解緩的現象,部分病狀如漏尿情況反而惡化,且新增吞嚥嗆咳的危險情況,居家照護可以有效改善心境與重度憂鬱症,也會對其他病況有良性的影響。
黃煌雄強調,從醫學專業的立場,居家照護是目前陳前總統最佳的醫療措施;另考慮國家形象、社會安定與家庭因素,居家照護也是最適當的處置。鑑於兩家醫學中心的醫療專業建議,此案諮詢醫療專家的共識,以及監察院所提出的調查意見第5點:「鑒於醫學中心所提出的醫療專業意見,以及陳前總統的病情急需一個合宜的醫療環境,以避免不可預測的意外發生,行政當局允宜密切關注陳前總統的病情狀況,依據監獄行刑法第58條等相關法令規定審慎處理」;當陳前總統的病況已歷經監獄行刑法第58條所規定「戒護外醫」及「移送病監」的治療過程,而仍然有持續惡化的趨勢,因此,現在是到了應該對陳前總統慎重考量採行監獄行刑法第58條所規定「保外醫治」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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