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德國交通部長杜布林德(Alexander Dobrindt)表示,對行駛在德國高速公路上的外國車牌的汽車收費,實施日期的設定目標是2016年1月1日。
推行外國車行駛在德國高速公路必須付費是德國新內閣的政策。杜布林德最近在接受德國媒體訪問時第一次明確的說出實施日期。他在今年年初曾表示,交通部在明年會提出施行辦法的草案。
這項政策引發一些爭議,因為只針對外國車牌的行車收費。瑞士、荷蘭和奧地利等緊鄰德國的國家已表達嚴重不滿,認為這項政策違反歐洲聯盟的反歧視法規,甚至準備針對這個問題告上歐洲法庭。
不過,杜布林德強調,本國車牌的車有繳交牌照稅,外國車牌的車也應該付費使用德國高速公路。
目前在歐洲一些國家,例如奧地利,車輛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就必須付費,不論本國車牌或是外國車牌。一般的做法是,車輛在開上高速公路前就必須購買根據使用時間計價的貼紙,而貼在車窗上的貼紙就是通行證。
贊同交通部政策的人士指出,德國也可以考慮用車窗貼紙的方式,年票的貼紙價格可以訂在100歐元上下,不論德國車或是外國車都一樣,上高速公路的車,都需要有車窗貼紙。德國車可以用購貼紙的發票來折抵汽車牌照稅金。
對過境外國車徵收過路費是在南德巴伐利亞的基社黨去年在國會選舉的選戰中對選民的承諾。基民/基社聯盟(CDU/CSU)與社民黨(SPD)聯合組閣的談判中,基社黨也堅持要推動這項政策。
基社黨籍的交通部長杜布林德推動對過境外國車徵收過路費,因為位居歐洲心臟地帶的德國是過境車輛最多的歐洲國家,而巴伐利亞邦更是從歐洲北部到南歐及西歐往東歐最常路經的地區。巴伐利亞的居民對於過境車輛帶來的廢氣和噪音非常反感。
此外,主張對過境外國車徵收過路費的人士也認為,德國高速公路許多路段和橋梁都急需維修,徵收的費用可用來修補交通設施。(中央社)
關鍵字: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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