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xx (請賜予我無畏的心)
看板Salary
標題Fw: [請問] 以不適任解雇,未滿五天不付薪資
時間Thu Jan 16 20:48:01 2014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IrgjdQ8 ] 作者: isaxx (請賜予我無畏的心)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以不適任解雇,未滿五天不付薪資 時間: Wed Jan 15 23:38:13 2014 小的,在年前找到了工作(會計助理),高興的不得了~~~ 沒想到… 在上班的第二天,卻被告知不適任這份工作, 以後都不用來上班了。 原想說能領到二天的薪水,也ok! 卻被反駁,「未滿七天,公司可以不付薪水。」 所以這兩天,只能以作白工來形容了。 但,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 公司這樣的回答是於法無據的,應該可以檢舉, 但是我卻提不出證據。 1.公司尚未幫我加入勞健保。 2.我拿回的人事資料卡,也被硬生生的裁去標題(公司的名字)。 3.手頭上僅有一打卡板,只標記第一日的下班與第二日的上班。 想請教各位大大,是否真的無解了呢? ps.心裡是有暗自懷疑,公司也是以這一招請走之前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3.244.132
推 cin66887:可以去職場版Salary問問~ 01/16 00:11
推 DKer:...這間公司也太扯了 不用去Salary板了,那邊不見得專業 01/16 00:24
→ DKer: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問 01/16 00:24
推 soulfaker:PttLifeLaw 生活法律板問問 01/16 00:34
→ soulfaker:僅上一天班就判定不適任,這公司問題也很大 01/16 00: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saxx (223.143.190.231), 時間: 01/16/2014 20:48:01
推 elmo66:媒體媒體!!! 01/16 20:53
→ wind0710:是用什麼標準判定?一天就.....希望能公布公司名字 01/16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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