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淪馬鍘王案打手 民團籲廢特偵組
Sep 17th 2013, 05:12

新頭殼newtalk2013.09.17 王立柔/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涉入關說案、牽扯出一連串政治風波的事件,陪審團推動聯盟今(1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要從「馬鍘王案」來推動檢察制度的各種改革,並批評特偵組已經不符設立本意,變成想打誰就打誰,應當廢除;而且檢察官濫訴嚴重,對於無罪判決,法律應規範檢察官不可以再上訴,並成立大陪審團制度來監督。永社常務理事吳景欽更痛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缺陷,指出另案監聽、非法監聽所取得的資料,應該不能當作證據才對。

針對王金平近期涉入關說案,遭國民黨撤銷黨籍、總統馬英九嚴詞抨擊的事件,陪審團推動聯盟召集人鄭文龍律師表示,這是一場政治鬥爭大戲,回顧過去歷史,台灣的檢察官受執政者指揮,打壓政敵的情形相當嚴重;而無所不在的政治黑手,加上超低的起訴定罪率,就是完美的鬥爭工具。

鄭文龍指出,以貪瀆案件為例,依據法務部公布的資料,2008年5月到今年5月之間,貪瀆案件的起訴定罪率是28.47%,也就是被起訴的100人裡面,可能就有7成的人是無辜的倒楣鬼。這些被告若是政治人物,只需要一場記者會昭告天下,名聲就全毀了,即使最後證明清白,也已被貼上標籤。

鄭文龍表示,檢察官在起訴時,本來就應該做好充足的舉證,所以針對這種濫訴的現象,應該要規定檢察官不可對無罪判決再上訴,迫使檢察官一開始就要做好實質充分的舉證,而不是沒什麼證據,卻靠著無止盡的上訴來追殺被告。

永社常務理事吳景欽則表示,濫訴的問題還可以透過「大陪審團」制度來解決;大陪審團是透過抽籤方式選出一群公民,在美國的某些州,人數通常在30個以上,任務是在檢察官起訴之前,審核檢察官所舉的罪證,以多數決來定奪要不要起訴。

針對「馬鍘王案」,吳景欽更表示,特偵組現在的運作不符2006年成立的良好本意,應該廢除。他解釋,當初會成立特偵組,是因為地檢署辦高層的重大案件,如總統、院長級人物的貪瀆犯罪時,似乎無力對抗。但其實特偵組的檢察官權力也沒有比一般檢察官的權力「高」,只是因為受到檢察總長的親自指揮,而檢察總長又是統合全國檢察官的人,讓特偵組的權力變大了。

吳景欽說,正因如此,特偵組的心裡若沒有公平正義的想法,就會變成想打擊誰就打擊誰,偏偏目前台灣對檢察權又沒有監督機制;就以「馬鍘王案」而言,特偵組的表現甚至專業性也不夠,王金平被監聽其實是無意間以「他案的他案」連過來的,特偵組一開始不是要查他的案子,前面兩案也已簽結。

吳景欽說,特偵組若真覺得王金平有問題,卻又不再向法院申請針對他的監聽票,就代表特偵組也知道證據不夠,申請可能失敗,乾脆就用這種釣魚的方式,透過柯建銘的通訊內容來監聽王金平。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另案監聽居然一點規範都沒有,另案監聽的內容竟然可以當作證據,這就是應該改革的地方。

除了另案監聽以外,吳景欽也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針對非法監聽的規範是情節重大者,法院不一定要排除,但法官對「情節重大」的定義,擁有很大的自主裁量空間。

吳景欽強調,無論是合法監聽所引發的另案監聽,或者本來就是非法監聽所取得的內容,都不能夠當作證據,這種作法更犧牲了被告的緘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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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新頭殼 newtalk 更新日期 : 2013/9/1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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