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Salary 板
 
Re: [請益] 月入31K,我存不到錢
Aug 26th 2013, 13:23, by yoseii

作者yoseii (yoseii)

看板Salary

標題Re: [請益] 月入31K,我存不到錢

時間Mon Aug 26 13:23:10 2013

※ 引述《bolster101 (boster101)》之銘言: : 但最近我才發現 這一年工作下來根本沒存到什麼錢! : 以下是我粗略的生活開銷: : 房租 7800 (離工作地點走路十分鐘的5坪套房) : 學貸 2900 : 孝親 5000 (固定給家裡的錢) : 手機 800 (上網吃到飽489語音資費299) : 水電 1000 (租屋處需攤公共電費所以比較貴一點) : 餐費 6000 : 治裝 2500 (包含衣服包包鞋子等會盡量控制在2500) : 雜支 3000 (生活用品交通費看電影等娛樂) : 上面零零總總加起來就29000了!!! 建議 1. 不要租屋 或許交通費用一個月 2,000 不到,何必租屋? 順便增進家庭關係(如果原 PO 是台北人可以好好考慮) 節省:5,800(房租)+ 1,000(水電) 2. 餐費非常高,務必節省 我一個月的餐費 2,000 不到,有機會回家吃飯就會回家 我覺得男生比較可以忍受在快餐店吃 50 元便當 至少我上班到現在,觀察到很多女生都會進去價位偏貴的餐廳 節省:4,000 3. 手機費用 手機費用還是可以省,我的方案是中華電信全民共省 一個月電話費 + 1G 行動網路 = 291 元 基本上一個正常的使用者,行動網路不可能超過 1G 以上 我的網路使用量 300MB 左右,我覺得自己整天玩智慧型手機還是只有 300MB 所以何必追求吃到飽? 節省:509 這樣至少可以節省 11,309 元 可以理財、可以購買保障型保險,或者投資自己其他專業技能 很多用途 4. 治裝和雜項支出,其實我不想勉強女生節省這個費用… 男生的確可以大大節省治裝費用這個支出 女生治裝 2,500 元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數字,如果你願意節省的話還是可以挑戰 一季購買一次衣服,應該也是夠用的 或許治裝的大部分費用都是化妝品吧? 而且娛樂費用還是必要,需要維持人際關係 : 也許因為想要維持一點生活水準所以沒有刻意的壓低開銷 : 像是不想和他人共用衛浴所以選擇租套房 : 或是會買些新衣服 偶爾進電影院 和朋友聚餐等等 : 我自認為不是很愛追求物質享受的人 : 且明明就沒有買什麼奢侈品呀 : 為什麼會存不了錢呢? : 所以想請問各位版友 : 是我哪個項目開銷太多了嗎? : 還是很多人也跟我一樣呢? : 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                       冰冷的雨之下 點根煙                       裝出一點點不在乎的樣子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2.160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xals2q 的頭像
    xals2q

    2015花千骨線上看tv 2016花千骨 花千骨線上看drama q 花千骨線上看drama 仙俠奇緣之花千骨線上看 花千骨線上看tv543 電視劇花千骨線上看 花千骨線上看第一集

    xals2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