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12196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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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是否妨礙跑壘!?【引述規則】
時間Tue Aug 26 20:49: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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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portsyu.com/2014/08/pro2-517-06/ 這次是有判定妨礙跑壘的空間,引述以下規則2.51,主審如認定劉時豪在未持球前就移動 到林瑋恩的跑壘路線,並且該位置並非不得不進入的理想處理球位置,而造成林瑋恩無法 安全上壘,此時可判定妨礙跑壘。另外引述規則7.06【原註二】,劉時豪未持球時,阻擋 將得分之跑壘員之路線,裁判員必須宣判妨礙跑壘。 照片 引述棒球規則『2.51』與『7.06原註二』 【規則2.51妨礙跑壘】 野手在無持球或未處理球之行為時,妨礙了跑壘員跑壘的行為。(7.06(A)、(B)) 【原註】本項所謂「處理球之行為」乃指該球已直接傳向野手,而該野手不得不進入理想 位置接應的狀態,全憑裁判員之判斷球員是否屬於處理球之行為。 野手試圖處理球但是 沒有成功後,不可視為處理擊出球的野手。例如:守備員處理滾地球時,因滑倒而讓球穿 越過,雖球已通過了該野手,但跑壘員的跑壘卻因該守備員仍橫躺在原地而受到了延誤時 ,該守備員應被視為妨礙跑壘。 【規則7.06】【原註二】 捕手如未持球,無權阻擋將得分之跑壘員之路線,因壘線是屬於跑壘員行進路線,故捕手 除了正處理球(參考2.51)或已持有球時,才得佔阻於壘線之上。對於違反上述規定之捕 手,裁判員必須宣判「妨礙跑壘」。 關鍵Play影片:
http://youtu.be/GPrW34IpQ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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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總歸一句,此規則必須主審認定,劉時豪的接球位置並非不得不進入的理想處理球位置 ,此時劉時豪就有故意干擾跑者跑壘之嫌疑,此時妨礙跑壘才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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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zhou: 如果能有錄影重播挑戰制的話 就好了 08/26 20:50
→ SuperSg: CPBL夠拖了、再引進... 可能 08/26 20:54
推 ikew: 為了正確多花十分鐘OK的吧 08/26 20:57
推 Gamer1028: 認定本來就很寬的 就跟二壘雙殺 基本上有摸到壘包就.. 08/26 20:57
推 mypapillon: 中職慢 跟挑戰制度沒衝突吧... 08/26 20:58
→ linhsiuwei: 爛死了 08/26 20:59
→ mypapillon: 倒是那些壘上沒人也要看戰術..球員打一球退好幾步 08/26 20:59
→ Saza: 光是三尺線就每個裁判都不一樣了 何況這個 08/2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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