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這個滕王唐高祖李淵第二十二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弟弟,唐高宗李治的叔叔卻是個好色之徒。他手下官員們的妻子,只要是長得漂亮的,差不多都被他奸污過。他經常以王妃的名義召喚官員的妻子進府,而官員們的妻子一旦進了王府,就會被他強行拉上床。
根據新浪網報導,按照傳統史家觀點,武則天得以代唐稱周,無疑是李唐宗室力量的一次集體潰敗。《舊唐書》在高祖二十三子以及太宗諸子列傳結尾的『史臣曰』中,都提到由於這些宗室子弟們不爭氣,徒有『封冊之名』卻無『磐石之固』,才導致皇權旁落,被武后篡奪。而其中,最為愚頑不化者,當數唐高祖李淵第二十二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弟弟,唐高宗李治的叔叔滕王李元嬰。此人不僅是一介終日飛鷹走狗、聲色犬馬的紈褲膏梁,更是個欺壓官民、黷貨無厭的貪敗王爺。
李元嬰生年不祥。從其受封為王的時間等因素來判斷,他的出生,應比他的晚輩唐高宗李治還要晚些許年。唐高宗李治早在貞觀五年即被封為晉王,而李元嬰則是『貞觀十三年始王』。雖不能以封王時間作為判斷年齡的絕對依據,但最起碼貞觀二十三年唐高宗李治21歲初踐皇祚時,作為皇上的叔叔,小王爺李元嬰應該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半大孩子,這一點,從高宗即位之初寫給這位王叔的勸喻書誡指責他用彈弓射人等細節中,也不難得到印證。
皇子被稱為『龍子』,一生下來就注定與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有別天壤。李元嬰很小就受封為滕王,享受著封邑(今山東滕州一帶)八百戶農家的供養,並被授官為金州(今陝西安康一帶)刺史。關於他在成長過程中的表現,正史中以《舊唐書‧滕王李元嬰列傳》所載的高宗訓喻記述較詳。在這篇書誡中,提到李元嬰也曾『幼聞《詩》、《禮》,夙承義訓』,受過系統和良好的儒家經典教育,並且從唐高祖起,三代皇帝都期冀他能『孜孜無怠』地讀聖賢之書,逐漸養成良好的品德。但李元嬰卻屢屢『不遵軌轍,逾越典章』,糾合自己王府中的眾多府僚,一起欣賞舞樂雜技,無視城禁制度,經常夜開大門。當時,正值唐太宗駕崩之後的居喪期間,滕王李元嬰頻頻以歌舞為樂。
李元嬰身為王爺,又兼地方長官,按當時為官風尚,理當經常下基層『巡省百姓』,到鄉民中『觀風問俗』,可他卻將所謂『黎元之重』、百姓疾苦一股腦兒拋到九霄雲外,帶著眾人到轄區領地,到處徵借獵狗和禽網,興趣全在打獵上。李元嬰這位惡少還專門喜歡玩彈弓,他趁農忙時節田裡人多,竟騎馬持彈而行,拿勞作的農民當靶子練習射擊,觀看農人四散躲避逃跑取樂。李元嬰整天與府裡的『趨走小人』和『倡優賤隸』遊戲玩樂,令一府的屬僚無所事事,感到非常尷尬。天寒地凍季節,他們還喜歡玩一種叫作『以雪埋人』的惡作劇,其殘酷令人不忍觀看。此外,李元嬰還時常指使家人奴僕戲弄和侮辱前來辦事的官員。
為了加強管束,在當年官吏考核中,高宗給他的這位小叔叔定了個『下上』的考評成績,期待他以此為恥,有所長進。其後,李元嬰年紀稍長,遷任蘇州刺史,隨即又轉任洪州都督。滕王李元嬰一到洪州府(今江西南昌一帶),便建了那座在當時不算什麼,後世卻成為重要歷史文化古蹟的滕王閣。據滕王閣有關考證資料,李元嬰當初調任洪州都督時,從蘇州帶來一班歌舞樂伎,終日在都督府裡盛宴歌舞,後來又臨江建此樓閣為別居,實乃歌舞娛樂之地。如此看來,李元嬰喜愛聲色犬馬的習氣仍是未改,只是這時山高皇帝遠,沒人管他了而已。李元嬰擔任洪州都督期間,又新添了一個更加惡劣的『愛好』,那就是欺男霸女。
唐人張鷟所撰《朝野僉載》中有這樣一個故事:唐高祖李淵之子、滕王李元嬰曾任洪州(今江西南昌)刺史。江南三大名樓之一的滕王閣,就是他在時修建的。不過,這個滕王卻是個好色之徒。他手下官員們的妻子,只要是長得漂亮的,差不多都被他奸污過。他經常以王妃的名義召喚官員的妻子進府,而官員們的妻子一旦進了王府,就會被他強行拉上床。
當時有個掌管文書的小吏叫崔簡,他的妻子鄭氏初次來到洪州,滕王就派人召喚她。崔簡左右為難,不去的話,怕得罪滕王;去的話,又怕遭滕王污辱。鄭氏說:『如今是太平盛世,他敢胡作非為嗎?』於是去了滕王府門外的小樓閣。滕王早已經在那裡等著,一見鄭氏進來,就上前非禮她。鄭氏大聲喊叫。左右的侍從說:『他是滕王。』鄭氏說:『滕王怎麼會如此下流?一定是家奴!』邊說邊取下一隻鞋,猛擊滕王的腦袋,打得滕王頭破血流。用鞋打了還不過癮,又用手指抓破了滕王的臉。王妃聞訊趕來,鄭氏得以脫身回家。
關鍵字: 花生網 歷史探密 好色之徒 妻子 官員 欺壓官民 普通百姓 奸污 滕王 新奇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