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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人事總處:禁用派遣勞工 違反世界趨勢
Oct 15th 2013, 00:02, by lne

作者lne (我是++1� )

看板Salary

標題Re: [新聞] 人事總處:禁用派遣勞工 違反世界趨勢

時間Tue Oct 15 00:02:12 2013

我真的笑了... 在很多國家 公務員=勞工 績效不好一樣裁掉... 反觀在台灣 公務員真的超鐵的.... 會去政府機關當派遣人力的 不外幾種 1. 做開心的 2. 考國考的 3. 當跳板的(出國念書、寫論文的) 公家機關的派遣 因為每年得標的派遣商可能不一樣 所以早年是沒有年資累計的 所以也沒特休可言 後來聽說因為有比較高階的派遣抗議 所以現在似乎派遣商必須吃下年資給特休 非常有趣的事 在一個機關幹了3-5年派遣 沒勞基法的休假 還敢說自己符合勞基法? 根本就法條解釋而已 的確如同懷大處長所說 公家機關有一些比較低階的派遣 但是也有還算高階的派遣 我聽過比較高階的相當於科員或專員 薪水也給到40K以上 不過還是不能對外為行政行為 因此 變通的方法就是 一樣要做事 只是蓋正式公務員的章 以我待過的某機關來說 最多的派遣應該是工友跟登記桌 登記桌雖然感覺只是收發公文 簡單講 除非封起來的密件 沒有什麼公文是不能看的... ※ 引述《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之銘言: : 人事總處:禁用派遣勞工 違反世界趨勢 :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13.10.08 : 僅扮行政助理工作 : 人事行政總處說明,政府全面禁用派遣人力,違背世界趨勢,但我國定有派遣員額上限, : 不會再增加派遣員額,派遣人力只會扮演行政助理、不會執行公權力。已雇用派遣人力也 : 都必須適用勞基法規定。若有個案未符相關規定,一經檢舉,勞政機關徹查後,一定會追 : 究行政責任。 : 人事總處組編人力處處長懷敘表示,勞動人力派遣業同樣必須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委會在 : 民國87年已經對外公告。政府對雇用的派遣人力一定會完備法規,現在甚至連職場性騷擾 : 都會調查。只要有個案未依相關規定,勞政機關一定會清查,追究行政責任。 : 懷敘指出,經合組織 (OECD)國家,政府人力多元化是趨勢,英美都有雇用,日本雖沒有 : 派遣人力、但有雇用短期工,意義相同,這是世界趨勢,難違背。例如,每年5月報稅旺 : 季,國稅局短期內便需要大量人力,但經實地勘查,這些人只會負責收件等業務,不可能 : 實際接觸納稅人資料,不會發生民眾擔心的事情。 : 派遣員額未超標 : 懷敘表示,派遣員額上限為1萬5514人,至今年6月底為止,雇用派遣人力為1萬223人,未 : 超過標準。他也澄清立委段宜康質疑低估派遣人數,人事總處、勞委會與工程會,曾逐一 : 詳細檢視各機關契約書,都合乎相關規範。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211649.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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