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22)威達電-公告本公司更名(原名稱:威達電),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2/07/22
2.公司名稱:威強電工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威達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2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並經由經濟部於102年06月26日經授商字第102011153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名稱正式由「威達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威強電工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票簡稱「威達電」更名為「威強電」,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022」。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並於102年07月09日臺證上一字第1020013237號函核准在案。
二、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至目前為止合計294,981,5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49,815,140元整。
三、已於集中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294,981,5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49,815,140元整,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100%。
五、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因應措施:
股票換發日程: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8月7日。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8月8日至民國102年8月12日止。
(三)有價證券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8月12日。
(四)全面換發有價證券並於同日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2年8月13日。
(五)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02年8月13日,自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由於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
(六)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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